法律仲裁的意思

法律仲裁(Arbitration)是一種解決爭議的程式,通常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以替代訴訟程式。在仲裁中,爭議雙方將他們的爭議提交給一個中立的第三方(仲裁員或仲裁庭),由其做出最終裁決。這個裁決通常是binding的,這意味著雙方都必須遵守它,就像法院判決一樣。

與訴訟相比,仲裁通常具有以下特點:

  1. 自願性:仲裁只有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2. 專業性:仲裁員通常是具有爭議領域專業知識的專家。
  3. 保密性:仲裁程式通常是保密的,不像法院審判那樣公開。
  4. 效率性:仲裁通常比訴訟程式更快,更經濟。
  5. 國際性:許多國家的法律都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這使得跨國爭議的解決更加容易。

仲裁可以分為機構仲裁和庭外仲裁。機構仲裁是由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ICC、美國仲裁協會AAA等)管理的仲裁程式。庭外仲裁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員直接進行的,通常更為靈活和私人化。

在某些情況下,仲裁可能是強制性的,例如在某些契約中包含了仲裁條款,要求雙方在發生爭議時必須通過仲裁解決。這種情況下,即使一方不願意,也必須遵守仲裁條款並參與仲裁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