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意思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Non-retroactivity of laws)是指法律只對其生效後的行為或事件有效,而不會對生效前的事件或行為產生影響。這意味著人們只會根據他們行為當時有效的法律來被起訴和判刑,而不是根據他們行為後才生效的法律。

這個原則的基礎是法律確定性(legal certainty)和正當程式(due process)的概念,它們是法治的基石。法律確定性要求人們能夠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以便他們可以根據這些預期來規劃自己的生活。正當程式則要求人們在被定罪之前有權獲得公平的聽證會,並且只能根據他們行為時的法律來被起訴。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並不是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法律可以被追溯適用,例如:

  1. 有利追溯(Beneficial or Prospective Retroactivity):有時新的法律可能會提供更寬鬆的規定或減輕刑罰,這些規定可以被追溯適用於生效前的事件或行為,以造福當事人。

  2. 刑事法律除外(Exceptions for Criminal Laws):在某些國家,刑事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可能被視為絕對,即新的刑事法律不能追溯適用於生效前的事件或行為,即使它們可能提供更寬鬆的規定。

  3. 程式性法律(Procedural Laws):有時程式性法律(如關於搜查和扣押的規定)可能被追溯適用,因為它們被視為保障個人權利的必要措施。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例外情況通常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和立法程式,以確保它們符合法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