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條款意思

格式條款(英語:Standard form contract,又稱標準契約、格式契約、定式契約、附從契約)是一種由一方當事人(通常是大型企業或組織)事先準備好,並要求另一方當事人(通常是消費者或個人)必須完全接受,而不能進行任何修改的契約。這種契約通常會包含一些對提供契約的一方有利的條款,而對接受契約的一方則可能不利。

格式條款的特點包括:

  1. 不可談判性:接受契約的一方不能對契約內容進行修改或談判。
  2. 單方面制定:契約通常由大型企業或組織單方面制定。
  3. 小字條款:契約中的重要條款可能會以小字或不易注意的方式呈現。
  4. 專業術語:契約中可能包含許多專業術語,使得一般消費者難以理解。

格式條款在許多行業中都很常見,例如購買房屋的買賣契約、租賃契約、手機服務契約、保險契約等。雖然格式條款可能會對消費者不利,但在許多情況下,它們也是合法的,並且可以為消費者提供便利和標準化的服務。

然而,為了保護消費者,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相關法律來規範格式條款的使用,例如歐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指令》(Directive on Unfair Terms in Consumer Contracts)和美國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等。這些法律通常會禁止一些不公平或隱藏的條款,並要求契約提供方對格式條款進行清晰、明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