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約賄選意思

期約賄選是指在選舉過程中,候選人或其代理人與選民達成某種約定或承諾,以換取選民的支持或投票。這種行為通常涉及金錢、物質利益或其他形式的報酬,目的是影響選民的投票行為,從而獲得不正當的選舉優勢。

期約賄選違反了選舉公正和誠信的原則,破壞了民主選舉的正常運作。許多國家都有法律明文禁止這種行為,並對違法者實施嚴厲的懲罰,包括刑事處罰和取消參選資格等。

在實踐中,期約賄選可能採取多種形式,例如:

直接現金賄賂:候選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向選民支付現金,以換取選票。 物質利益:提供免費或折扣的商品、服務、旅遊或其他物質利益,以換取選民的支持。 承諾未來利益:候選人承諾在當選後為選民提供特定的好處或服務,以換取選票。 間接利益:通過親屬、朋友或其他中間人向選民提供利益,以換取選票。

為了防止期約賄選的發生,許多國家設立了選舉委員會或類似的監管機構,負責監督選舉過程,調查違法行為,並對違法者進行懲處。此外,一些國家還實行了嚴格的選舉財務披露制度,要求候選人公開其資金來源和開支,以提高選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