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抵押權意思

普通抵押權(General Lien)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所有財產(不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都享有抵押權。這種抵押權通常在債務人未能按時償還債務時,允許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所有財產進行拍賣或變賣,以償還債務。普通抵押權的範圍很廣,可以包括債務人的房屋、汽車、土地、股票、債券等任何財產。

普通抵押權與特別抵押權(Special Lien)相對,後者是指債權人僅對特定的財產(通常是特定的一棟房屋或一輛車)享有抵押權。在特別抵押權下,債權人只能在拍賣或變賣特定財產的所得款項內受償,而不能對債務人的其他財產行使權利。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抵押權的行使通常需要經過法律程式,而且可能會受到當地法律和債務人財產的限制。在某些情況下,債務人可能會提出破產保護,這時普通抵押權的行使可能會受到進一步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