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存違建什麼意思

"既存違建"這個詞語來自於台灣的建築法規用語,其中"既存"意指已經存在,"違建"則是指違反建築法規的建築物。因此,"既存違建"就是指那些在違反建築法規的情況下已經存在,並且在相關法規或政策宣布之前就已經建成的建築物。

在台灣,由於歷史原因或地方發展的快速變化,許多建築物在未經合法程式或未取得完整許可的情況下興建。這些違建可能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有其存在的理由,例如為了滿足快速增長的人口需求,或是因為法規執行不力等原因。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違建可能會對公共安全、環境衛生或都市規劃造成影響。

對於這些既存違建,政府通常會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可能包括強制拆除、補辦手續使其合法化、或是透過特赦政策等方式來處理。這些政策的實施會考慮到社會成本、法律爭議、民眾權益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