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已轉銷的壞賬什麼意思

收回已轉銷的壞賬是指企業之前因為客戶未履行付款義務而將該筆應收賬款轉銷(即從會計帳目中核銷),但之後又實際收回了這筆款項。

在會計上,當企業認為客戶的應收賬款已經無法收回時,會將其轉銷,即從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賬款項目中扣除,同時在損益表中確認一筆壞賬損失。但是,如果之後企業又意外地收回了這筆款項,那麼就需要將之前確認的壞賬損失轉回,並將這筆款項重新計入應收賬款中。

具體操作上,企業需要做兩筆會計分錄:

  1. 當收回已轉銷的壞賬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 轉銷壞賬

  2. 同時,將之前確認的壞賬損失轉回: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損失

這樣做是為了保持會計帳目的準確性,反映企業實際的財務狀況。同時,這也會影響企業的利潤表,因為之前確認的壞賬損失會被轉回,從而影響企業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