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意思表示時,表意人對於受損害之相對人或第三人應負賠償責任嗎

撤銷意思表示後,表意人是否需要對受損害的相對人或第三人負擔賠償責任,取決於撤銷的原因和法律規定。在許多法律體系中,意思表示的撤銷可能基於欺詐、錯誤、無行為能力或其他法律允許的理由。

例如,在台灣,根據《民法》第92條,意思表示可以因錯誤、欺詐或脅迫等原因而被撤銷。然而,撤銷並不總是導致賠償責任。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撤銷是基於表意人的無過失錯誤,表意人可能不需要對相對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害負責。

然而,如果撤銷是因為表意人的過失或故意行為(例如欺詐),表意人可能需要對由此產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如果撤銷導致相對人或第三人遭受不合理損失,表意人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撤銷是基於合法理由。

總之,撤銷意思表示後,表意人是否需要對受損害的相對人或第三人負擔賠償責任,取決於撤銷的原因、法律規定和具體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尋求法律專業意見以確定責任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