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證意思

"指證" 一詞在中文中有幾種不同的含義,具體取決於上下文。以下是幾個可能的解釋:

  1. 指認:指證某人或某物,通常是在法律程式中,目擊者或受害者指認出犯罪嫌疑人的過程。

  2. 證明:提供證據或證明某件事情的真實性。

  3. 指控:指責或控告某人犯有某種罪行或錯誤。

  4. 指出:用手指或其他方式指示某個特定的對象或位置。

在法律語境中,"指證" 通常指的是目擊者或受害者在法庭上指認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證據來支持起訴方的指控。這種指證需要符合法律程式,並且可能需要經過交叉詢問等程式來確定其可靠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