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追索同意清償已簽收什麼意思

拒付追索同意清償已簽收這個詞彙組合通常出現在金融交易中,特別是在涉及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BA)或商業承兌匯票(Commercial Acceptance)的場合。這裡每個詞彙的解釋如下:

  1. 拒付(Dishonor):在匯票交易中,如果付款方(承兌人)在到期時未能履行付款責任,即為拒付。

  2. 追索(Recourse):當匯票被拒付時,持票人可以向之前的轉讓方(通常是其交易對手)要求支付票據金額,這就是追索權。

  3. 同意清償(Agreement to Pay):這是指相關的一方同意履行支付責任,即如果匯票被拒付,該方將負責償還票據金額。

  4. 已簽收(Already Received):這是指相關的金融工具或票據已經被接收,可能是指持票人已經收到了票據,或者是指相關的金融交易已經完成。

結合這些詞彙,"拒付追索同意清償已簽收"可能意味著:

這通常是在金融交易中為了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可追索性而設定的條款。如果票據被拒付,持票人可以根據這個同意清償的條款向相關方要求償還票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