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是什麼意思

在法律上,抗辯(defense)是指當事人對對方的訴訟主張或指控提出的理由或依據,用以反駁或減輕對方的訴求。抗辯可以是一種理由、解釋或法律依據,用來支持當事人自己的立場,並試圖證明對方的訴訟不成立、不完全成立,或者當事人應該只承擔部分責任。

抗辯可以分為幾種不同的類型,包括:

  1. 實質性抗辯(Substantive Defense):這是指當事人對對方的指控或請求提出的事實或法律依據,以證明自己無罪、有正當理由或責任減輕。例如,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可能會提出自我防衛、正當防衛或無罪抗辯。

  2. 形式性抗辯(Procedural Defense):這是指當事人對訴訟程式的合法性或正當性提出質疑,例如質疑法院的管轄權、訴訟時效、證據的可接受性等。

  3. 豁免抗辯(Affirmative Defense):這是指當事人提出的一種積極的抗辯,它不僅否認了對方的指控,還提出了新的理由或事實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例如,在契約違約案件中,被告可能會提出原告已經接受了違約事實,或者契約已經被雙方協議解除。

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需要提出抗辯並提供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法官或陪審團會根據雙方提出的證據和法律依據來決定是否接受抗辯,以及如何裁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