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原則的含義

意思自治原則(Principle of Autonomy of Will)是指在法律上,特別是在契約法領域,當事人具有自主決定其行為的權利,並且他們之間的協議應當得到尊重,除非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意思自治原則允許當事人自由選擇契約的內容、條件和對象,只要這些選擇不違反法律。

意思自治原則的含義包括:

  1. 自由選擇:當事人有權自由選擇是否進入契約關係,以及與誰建立契約關係。
  2. 自主決定:當事人可以自主決定契約內容,包括契約標的、價格、履行方式等。
  3. 約束力: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遵守契約約定。
  4. 法律限制:意思自治不是絕對的,當事人的自由決定權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意思自治原則在許多國家的法律體系中都得到了確認,尤其是在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國家。在國際貿易中,意思自治原則也被廣泛接受,例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CISG)就體現了這一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不僅適用於契約領域,在其他法律領域,如遺囑、婚姻、家庭法等,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