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歧視條例第44條指示他人作出歧視是什麼意思

性別歧視條例第44條(在香港的法律中)是指「協助、教唆、慫恿或指使他人違反本條例」。這意味著如果有人故意促使、鼓勵或指示他人從事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的行為,這也是違法的。

例如,如果一個僱主指示其下屬對女性員工進行性騷擾,或者一個房東指示其代理人不要將單位出租給某個種族的租客,這些行為都是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的。即使這些行為不是直接由僱主或房東本人實施,但因為他們指使他人進行歧視行為,他們也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因此,性別歧視條例第44條旨在保護人們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並確保任何促進、鼓勵或指示歧視行為的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