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以全爭於天下是什麼意思

"必以全爭於天下"這句話出自《孫子兵法》的《始計篇》,原文是:「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七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七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這句話的意思是,作為一個國家的領導者,必須要全面地考慮國家的大事,這關係到人民的生計和國家的存亡,不能不仔細考察。因此,要從五個方面來考察,即道、天、地、將、法,並且要從七個方面來比較敵我雙方的情況,以便了解對方的真實情況。這七個方面是:哪一方的君主有道?哪一方的將領有才能?哪一方佔據了天時地利?哪一方的法令能夠貫徹執行?哪一方的兵力強大?哪一方的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的賞罰分明?通過這些比較,就可以知道哪一方會取得勝利。

"必以全爭於天下"這句話的意思是,作為一個國家的領導者,必須要從全方位、多角度來考慮國家的大事,並且要與敵人進行全面的比較和競爭,以便在天下爭霸中取得優勢。這句話強調了全面考慮和綜合比較的重要性,是中國古代兵家思想的重要觀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