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證醫學意思

循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 EBM)是一種醫學實踐的哲學和方法論,它強調醫療決策應當建立在最佳可得的研究證據基礎上。這個概念於1990年代由加拿大醫師David Sackett等人提出,旨在提高醫療質量,減少不必要的不確定性,並為患者提供最佳的治療方案。

循證醫學的核心原則是:

  1. 問題形成(Formulating the clinical question):醫生或研究者提出一個臨床問題,例如某種治療方法是否有效,或者某種藥物是否比另一種藥物更有效。

  2. 搜尋證據(Finding the evidence):通過系統的文獻檢索,尋找相關的研究證據,包括臨床試驗、觀察性研究、系統評價和Meta分析等。

  3. 評估證據(Assessing the evidence):對找到的研究進行嚴格評估,確保其質量和可靠性。這包括評估研究的方法學質量,確保研究結果的可信度。

  4. 應用證據(Applying the evidence):將評估過的證據應用於特定的患者或情況,做出臨床決策。這需要考慮到患者的個體差異、偏好和價值觀。

循證醫學的實踐不僅包括治療,還包括預防、診斷和管理的各個方面。它要求醫生不僅要有專業的醫學知識,還要具備評估和應用研究證據的能力。

循證醫學的實踐還催生了許多相關的學科和專業,如臨床流行病學、衛生經濟學、醫療質量改善等。這些學科和專業進一步推動了醫療服務的科學化和精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