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請查照與請查照的意思

"復請查照"和"請查照"都是中文公文書寫中常用的詞語,用於請求對方審核、檢查或處理某事。它們的含義和用法略有不同:

  1. 請查照:這是比較常見的用法,意思是指請對方查看某檔案、報告或事項,並根據內容進行必要的處理或回應。通常用於下級向上級、下屬向上司或者同級之間的請求。

  2. 復請查照:這個詞語相對較為正式,用於已經發出過請求,但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或處理,因此再次請求對方查看並處理。這裡的"復"有再次、重新的意思。

在實際應用中,"復請查照"通常會在第一次請求發出後一段時間,如果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為了提醒或催促對方,會再次發出公文,使用"復請查照"來表達已經發出過請求,但尚未得到處理,希望對方能夠再次查看並給予答覆。

例如,某部門第一次發出公文請求上級部門批准某項預算,如果沒有得到回應,過了一段時間後,該部門可能會再次發出公文,使用"復請查照"來提醒上級部門注意之前的請求,並希望得到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