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而誅之什麼意思

"得而誅之"是中文的一個成語,意思是當某人得到某種權力或者達到某種目的時,就會對那些曾經阻礙過自己或者對自己不利的人進行報復或者懲罰。這個成語通常用來形容那些心胸狹窄、報復心強的人,他們在成功之後往往會對過去的敵人進行打擊。

這個成語的出處並不確定,但類似的思想在中國古代的兵法和政治哲學中有所體現。例如,《孫子兵法》中就有「敵之害大,就敵之利」的說法,意思是在戰爭中要利用敵人的弱點,打擊敵人的要害。在政治鬥爭中,這種思想也被用來指導權力鬥爭的策略。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得而誅之"並不是一個正面的成語,它反映了一種消極的人際關係和價值觀。在現代社會,人們更應該推崇寬容、理解和合作的精神,而不是報復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