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併科罰金意思

"得併科罰金"這個詞彙看起來是中文,但並不是一個常見的中文法律用語。如果這是一個法律檔案中的用語,它可能是一個特定的法律術語,或者是地方性的法律用語。不過,我可以嘗試解釋一下這個詞彙可能的意思。

"得"這個字在中文裡有"可以"、"能夠"或者"應該"的意思,取決於上下文。

"併科"這個詞彙在中文法律用語中通常指的是並科處罰,也就是說同時對某人實施多種處罰。在刑事法律中,這可能指的是在判處監禁的同時,還要被判處罰金。

"罰金"這個詞彙在中文中指的是金錢上的罰款,作為對違法行為的懲罰。

結合這些解釋,"得併科罰金"可能的意思是"可以同時判處罰金",也就是說在特定的法律情況下,當事人除了可能被判處的其他刑罰(如監禁)外,還可以被判處罰金。

然而,由於這個詞彙不是一個標準的中文法律用語,我建議在實際情況中,應該查看相關的法律檔案或者詢問法律專業人士,以確定這個詞彙的準確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