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訴權意思

訴權意思是指當事人主觀上想要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爭議的意願。在法律上,當事人必須有明確的訴權意思,才能啟動訴訟程式。訴權意思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當事人必須知道自己有權利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爭議。
  2. 當事人必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即當事人希望法院做出的具體判決或命令。
  3. 當事人必須有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爭議的意願。
  4. 當事人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其訴訟請求。

在實際操作中,當事人通常會通過委託律師或自行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來表達其訴權意思。起訴書中應當詳細說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當法院收到起訴書並確認當事人有明確的訴權意思後,訴訟程式才會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