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選擇法意思

強迫選擇法(Forced-Choice Method)是一種心理測量技術,用於測量個體的偏好、偏見、認知能力或其他心理特徵。在這種方法中,受試者被要求從一組選項中選擇一個或多個答案,這些選項中可能包含不吸引人的或無關的答案。

強迫選擇法的特點是,它不允許受試者創造自己的答案或提供非預設的選項。這種方法的好處是,它有助於減少猜測和無關變量的影響,因為所有的選項都是預先設定的。此外,強迫選擇法可以提供更為細微的差異,因為它允許受試者從多個選項中進行選擇,而不是簡單地回答「是」或「否」。

強迫選擇法常用於人格測試、市場調研、教育評估和臨床心理學等領域。例如,在人格測試中,強迫選擇法可以用來測量個人的價值觀、興趣、態度等。在市場調研中,強迫選擇法可以用來了解消費者對不同產品或服務的偏好。在教育評估中,強迫選擇法可以用來測量學生的知識和理解能力。在臨床心理學中,強迫選擇法可以用來評估患者的認知功能和情緒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