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文意思

平行文,在公文處理中,是指同級機關,或者不相隸屬的,沒有領導與指導關係的機關、部門、單位之間的一種行文。主要是函,也包括一些通知、通報和紀要。

平行文的種類:

  1. 函:是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詢問、請求、答覆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等所使用的公文。

  2. 通知:是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在平行機關之間也可以使用通知,通常是告知性的通知。

  3. 通報:是用來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時使用的公文。在平行機關之間,通報可以用來交流信息和經驗。

  4. 紀要:是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的公文。在平行機關之間,可以就某些共同關心的問題召開會議,形成紀要,作為雙方執行或參考的檔案。

平行文的寫作要注意行文的平等性和禮貌性,語言要得體,內容要簡潔明了,避免使用指令性或命令性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