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權是什麼意思

居港權是指在一個特定地區(例如香港)居住的權利。在香港,居港權通常是指根據《基本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個人有權在香港居住的資格。

在香港,居港權的定義和範圍可能會因為個人的情況和法律條文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香港永久性居民是指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七年的人士。這些人士享有完全的居港權,包括參選公職、購買物業等權利。

此外,根據《入境條例》,某些類別的人士可能會獲得香港的居留權,例如通過投資移民計劃、專業人士移民計劃等途徑來到香港的人士。這些人士可能會獲得不同類型的居留權,例如受僱工作簽證、投資者簽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居港權的定義和範圍可能會隨著法律法規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具體情況需要參考最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