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舉意思

察舉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選官制度,起源於漢代,後來歷代都有所沿用和發展。察舉制度是指由地方官員在轄區內考察、推薦有才能、品德優秀的人士給中央政府,經過一定的考試或評議程式,這些被推薦的人就有可能被選拔為官員。

察舉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發現和選拔人才,使有才能的人能夠得到任用,同時也為了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地方官員在察舉人才時,會考慮到被推薦人的才能、品德、門第、聲望等多方面因素。察舉出來的士人,經過一定的考試和評議,可以被任命為官員,開始他們的仕途生涯。

察舉制度在漢代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成為漢代選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後來的朝代中,察舉制度逐漸演變為科舉制度,成為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主流。科舉制度與察舉制度不同之處在於,科舉更加注重考試成績,而察舉則更加注重地方官員的推薦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