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言命令意思

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是德國哲學家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 Kant)提出的一個倫理學概念,它是一種絕對的、無條件的道德法則,適用於所有理性存在者。康德認為,定言命令是道德行為的最高原則,它不依賴於任何情感、欲望或後果,而是基於純粹的理性。

康德提出了兩個版本的定言命令:

  1. 第一個版本:「要只按照你同時願意成為一項普遍法則的準則去行動。」這個版本的意思是,你的行為準則必須是普遍適用的,即如果你希望你的行為準則成為普遍法則,那麼你的行為就是道德的。

  2. 第二個版本:「將人(包括你自己)當作目的,而不僅僅當作手段。」這個版本強調了個人的尊嚴和價值,意味著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自主性,並將他們作為最終的目的來對待,而不是僅僅作為達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康德的定言命令強調了道德行為的普遍性和無條件性,它要求人們超越個人的欲望和利益,而以普遍的道德法則來指導行為。這種道德法則被認為是理性的產物,因為它適用於所有理性存在者,而不考慮他們的特殊情況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