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是什麼意思

存證信函(英語:Notarized Letter)是一種經過公證的書面檔案,通常用於證明某件事情的真實性或某個聲明是在特定時間點做出的。存證信函通常由公證人(Notary Public)進行公證,公證人是一個具有法律權威的個人,他們可以證明檔案的簽名、印章或其他證明是真實的。

存證信函可以用於各種目的,例如:

  1. 證明身份:用於證明某人的身份,例如在申請外國簽證時。
  2. 證明檔案的真實性:用於證明檔案的真實性,例如在買賣房屋時。
  3. 證明聲明的真實性:用於證明某個聲明的真實性,例如在離婚案件中。

存證信函的內容通常包括發信人的姓名、地址、日期、聲明的內容以及公證人的簽名和印章。存證信函可以是一封獨立的信件,也可以是附在另一個檔案上的證明。

存證信函的作用是增加檔案或聲明的可信度,因為它是由一個具有法律權威的個人進行公證的。如果日後發生爭議,存證信函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