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意思

大赦(Pardon)是一種法律行為,通常由國家元首、政府或其他有權機關行使,其目的是赦免特定罪犯的刑事責任或刑罰。大赦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1. 普通大赦(General Amnesty):這種大赦適用於一個特定時期內的所有罪犯,或者某一類罪犯,不論其罪行輕重,都可以被赦免。例如,在某些國家,為了慶祝國家的重要節日或新領導人的就職,可能會頒布普通大赦。

  2. 特別大赦(Special Amnesty):這種大赦只適用於特定的個人或群體,通常基於特定的理由,如年齡、健康狀況、服刑時間等。特別大赦可能只赦免刑罰的一部分,而不赦免犯罪行為本身。

大赦不同於減刑(commutation),後者是指減少罪犯的刑期或刑罰的嚴厲程度,但並不免除其犯罪行為的法律後果。大赦也不等同於特赦(Reprieve),特赦是指在特定情況下,如等待抗訴或法律審查期間,暫停執行死刑或其他刑罰。

需要注意的是,大赦的適用範圍、條件和程式因國家而異,而且在不同的法律體系中,大赦的含義和用法也可能有所不同。在一些國家,大赦可能被視為政治工具,用於緩解社會緊張局勢或顯示新政府的寬容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