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意思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是一句中國的成語,源於中國古代的法律思想,後來被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時期和建設時期所繼承和發展,成為中國刑事司法中的一個重要原則。

這句成語的意思是,對於犯罪分子,如果能夠坦白承認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問題,就可以從寬處理,即在量刑時會考慮從輕發落;反之,如果犯罪分子抗拒審查,不誠實交代自己的罪行,就會從嚴處理,即在量刑時會考慮從重處罰。

這個原則的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悔過自新,主動認罪,以便於司法機關迅速、準確地查明案件事實,從而提高司法效率,同時也有利於教育改造犯罪分子,減少社會矛盾和糾紛。

在實際應用中,這個原則並不是無條件的,而是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情節和社會效果來綜合考慮。例如,對於那些罪行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即使其坦白了罪行,也不會從寬處理;反之,對於那些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小的犯罪分子,即使其沒有坦白,但如果具有其他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也可以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