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權制度意思

均權制度(英語:Separation of Powers)又稱分權制,是西方政治學中的一種政府體制理論,由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提出。這種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將政府的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部分,並且這三個部分相互獨立、相互制衡。

在均權制度下,立法權負責制定法律,行政權負責執行法律和政策,司法權負責解釋法律和裁決爭議。三個部門之間相互制衡,即一個部門的權力受到其他兩個部門的監督和限制。這種制度設計的目的在於防止任何一個部門過度擴張權力,從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權利。

均權制度是現代民主國家常見的政府體制之一,許多國家的憲法中都有相關的規定。例如,美國憲法中就明確規定了三權分立的原則,並且設立了聯邦最高法院、總統和國會來分別行使司法、行政和立法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