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發出傳票是什麼意思

地檢署發出傳票是指地方法院檢察署(地檢署)為了進行刑事訴訟程式,要求相關當事人(如被告、證人或被害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庭作證或應訊的一種法律檔案。傳票通常會詳細說明出庭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當事人必須出庭的原因。

當地檢署對某人提起刑事指控時,他們會發出傳票給被告,要求被告在指定時間出庭應訊。如果案件中有證人或被害人,地檢署也可能會發出傳票給他們,要求他們出庭作證。

當事人收到傳票後,必須按照傳票上的指示出庭,除非有正當理由並獲得法院批准,否則無故缺席可能會導致逮捕令的發出或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如果當事人無法出庭,應該立即聯繫地檢署或法院,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