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召會意思

地方召會(Local Church)是基督教的一個派別,起源於20世紀初的中國,由李常受(Watchman Nee)和倪柝聲(Nee Ting-Sheng)所創立。地方召會強調地方教會的獨立性和自主性,認為每一個地方教會應該在當地信徒的領導下運作,而不應該受到外部權威的乾預。

地方召會的主要特點包括:

  1. 地方自治:地方召會強調每一個地方教會都是獨立的實體,應該在當地信徒的領導下運作,而不是隸屬於任何更大的組織或機構。

  2. 弟兄相愛:地方召會強調信徒之間的相愛和團契,認為這應該是教會生活的核心。

  3. 聖經權威:地方召會強調聖經的權威,認為教會的教義和實踐應該完全基於聖經的教導。

  4. 傳福音:地方召會非常重視傳福音,認為這是每個信徒的責任。

  5. 屬靈權柄:地方召會強調屬靈權柄的重要性,認為教會應該由那些在屬靈上成熟並且有恩賜的人來領導。

地方召會在台灣、美國、歐洲等地都有分佈,雖然它是一個相對較小的基督教派別,但在某些地區有著較為穩定的信徒基礎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