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是什麼意思

合議庭(Collegial Division)是指在某些司法體系中,特別是法國和一些受法國法律影響的國家或地區,如台灣,由多名法官組成的一個法庭,共同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合議庭的成員數量可以根據不同的法律規定和案件類型而有所不同,例如在法國,最高法院的合議庭通常由九名法官組成,而一些較小的案件可能由三名法官組成合議庭。

在合議庭中,每個法官都有權參與案件的審理和討論,並且有權對判決結果發表意見。最終的判決通常是合議庭成員共同討論和投票的結果,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由多數意見決定。

合議庭制度的目的在於通過多個法官的參與和討論,提高司法決定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同時也可以通過集體智慧和經驗,提高司法決定的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