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先陳明意思

"合先陳明"是中文裡的一個詞語,通常用於書面語或較正式的場合,意思是在開始正式討論或行動之前,先提出或說明一些基本的事項、條件、規則或情況。這個詞語可以用來提醒對方或者參與者,在進入主題之前,有一些事情需要事先了解或同意。

例如,在契約簽訂之前,一方可能會說:"合先陳明,我們需要在契約中明確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 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簽訂契約之前,需要先確定契約的主要內容和條款。

在會議或談判中,主持人也可能會使用"合先陳明"來提醒與會者,在討論正式開始之前,需要先確定一些基本的事項,比如議程、規則、目標等。

總之,"合先陳明"是一個用來強調事前準備和事先溝通的重要性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