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先敘明什麼意思

"合先敘明"是中文裡的一個詞語,用於書面語或較為正式的對話中,意思是在開始正文或主要內容之前,先說明一些相關的背景信息、前提條件、目的、原因、警告或其他需要事先告知的事情。這個詞語常出現在報告、契約、公告、通知等正式檔案中,或者在商務談判、會議發言等正式場合中使用。

例如,在一份契約中,可能會在契約條款之前加上"合先敘明",然後說明該契約的目的、雙方達成的協議、簽訂契約的依據等基本信息;在一個正式的演講中,演講者可能會在開始講述主要內容之前,先"合先敘明"自己的身份、演講的主題、目的和結構等。

這個詞語的使用可以幫助聽者或讀者更好地理解後續的內容,並且有助於避免可能出現的誤解或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