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行政處分」是什麼意思

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是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針對「行政處分」所做的解釋。在這個解釋中,大法官們對於行政處分的性質、範圍以及法律效果進行了闡釋。

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行政處分是指行政機關依其職權所為的決定、命令或處置,這些行為會對人民的權利或法律上地位產生直接的影響。例如,政府機關對個人的罰鍰、吊銷執照、行政處罰等,都是行政處分的例子。

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中,大法官們指出,行政處分具有以下特徵:

  1. 行政處分是行政機關單方面的行為,不需要當事人的同意或參與。
  2. 行政處分會對當事人的權利或法律上地位產生直接的影響。
  3. 行政處分通常是特定的,針對特定的當事人或事件。
  4. 行政處分具有外部效力,即它們是行政機關對外行使行政權力的結果。

這個解釋對於理解行政處分的性質和法律效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也為相關的行政法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