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是什麼意思

司法獨立是指司法機構在執行司法職能時,應當獨立於其他政府部門、政治力量或任何其他外部影響。這意味著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當只根據法律和證據作出判決,而不應受到來自行政部門、立法部門、政黨、媒體或其他任何方面的壓力或乾預。

司法獨立的具體含義包括:

  1. 法官的任免應當基於專業能力和公正性,而不是政治立場或其他非專業因素。
  2. 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當只考慮案件的事實和法律,而不應受到任何外部壓力或影響。
  3. 司法機構的預算和資源應當得到保障,以確保其能夠獨立運作。
  4. 司法機構的決定應當僅基於法律和證據,而不應受到政治或其他非法律因素的影響。

司法獨立是現代法治國家的重要基石,它有助於確保司法系統的公正性和權威性,保護人民的權利和自由,以及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