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的意思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是指在滿足當前需求和發展的同時,不損害未來世代滿足其需求的能力的一種發展模式。這個概念強調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旨在確保我們當前的活動不會對未來的環境、經濟和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經濟可持續性:確保經濟活動的增長和效益能夠長期持續,不依賴於耗竭性的資源,並考慮到環境成本。

  2. 社會可持續性:確保社會公平、包容和福祉的提升,包括改善生活質量、減少貧困和不平等,以及提供教育、健康和就業機會。

  3. 環境可持續性:保護和維護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生物多樣性和自然資源,以確保環境的承載能力能夠支持未來的發展。

1987年,布倫特蘭委員會(Brundtland Commission)為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準備了一份報告,其中對可持續發展下了著名的定義:「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能損害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的發展。」這個定義強調了長期規劃和責任感,以及對未來世代承擔的責任。

可持續發展的實踐涉及多個層面,包括城市規劃、農業、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它要求我們採取綜合和系統性的方法來解決問題,考慮到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相互聯繫和依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