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受公評之事什麼意思

"可受公評之事"這句話來自於法律用語,特別是與言論自由和誹謗法相關的領域。這句話的意思是指某件事或某個行為是可以在公共領域中進行評論的,而不會因此受到法律上的責任或制裁。

在許多國家,言論自由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這意味著人們有權利對公共事務、政治人物、政府政策等進行評論和批評。這種評論和批評被視為民主社會中重要的監督機制,有助於促進透明度和責任感。

然而,言論自由並不是完全無限制的。在一些情況下,發表言論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例如誹謗、誣衊、侵犯隱私等。但是,如果某件事是"可受公評之事",那麼即使對它進行批評或評論,也不會被視為誹謗。這是因為這些事項通常涉及公共利益,而且社會認為應該允許對它們進行公開討論。

例如,如果一位政治人物的行為涉及公共利益,那麼他的行為就是"可受公評之事"。這意味著即使有人發表批評這位政治人物的言論,也不會因此承擔誹謗的法律責任,除非他們發表的言論是虛假的,並且知道它是虛假的,或者不在乎它是否真實。

總之,"可受公評之事"是指那些可以在公共領域中進行評論和批評的事項,而不會因此導致法律責任。這句話強調了言論自由和民主社會中公開討論公共事務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