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人員所得扣押為另案證據是什麼意思

"勘察人員所得扣押為另案證據"這句話可能來自於法律或刑事調查領域的文書,它的意思是指調查人員在進行調查時,所獲得的證據可能會被用於其他案件。

在法律程式中,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當調查人員在調查一起案件時,他們會收集各種證據,如物證、書證、視頻、音頻等。這些證據可能不僅僅用於當前正在調查的案件,也可能會被用於其他相關的案件。

例如,調查人員在調查一起盜竊案時,可能會發現一些證據也與其他盜竊案有關。這些證據可能包括指紋、DNA、監控視頻等。這些證據可以被扣押並用於其他案件的調查和起訴。

在這種情況下,"勘察人員所得扣押為另案證據"這句話意味著這些證據不僅可以用於當前案件的調查和起訴,也可能會被用於其他相關案件的調查和起訴。這種做法是合法的,因為它有助於提高司法系統的效率和準確性,同時也有助於確保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