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意思

列出(List)是一個動詞,意思是「逐項展示或羅列」。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列出」可以有以下幾種含義:

  1. 羅列:將事物按照一定順序或分類逐項列出。
  2. 列舉:在討論或文章中,逐條列出某些事物或觀點。
  3. 目錄:製作一個目錄或索引,以便於查找相關信息。
  4. 計畫:規劃或安排一系列的任務或活動。

例如:

在計算機科學中,「列表」(list)也是一個數據結構的概念,指的是一個有序的元素集合,可以進行插入、刪除和排序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