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再議是什麼意思

刑事訴訟再議(Appeal)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或檢察官對於第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要求重新審理案件的一種法律程式。在刑事訴訟中,再議通常涉及對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或程式問題進行重新審查,以確保司法公正和權利保護。

當事人可以基於多種理由提出再議,例如:

  1. 法律適用錯誤:當事人認為法院對適用法律的理解或解釋有誤。
  2. 證據認定錯誤:當事人認為法院對證據的評價或認定有誤。
  3. 程式違法:當事人認為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違反了法定程式。
  4. 量刑過重:當事人認為法院判處的刑罰過重,不符合罪行的嚴重性。

再議程式通常涉及書面辯論和口頭辯論,上訴法院會仔細審查原審判決,並可能會要求當事人提交新的證據或進行進一步的調查。上訴法院可能會維持、修改或撤銷原審判決,也可能會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刑事訴訟法對再議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包括上訴期限、上訴對象、上訴法院的層級等。當事人在考慮提出再議時,應當遵守當地法律的要求,並尋求專業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