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律師意思

出庭律師(Barrister)是英國及許多英聯邦國家法律體系中的一個法律專業職稱,他們主要在高等法院或上訴法院等高等法院出庭辯護,代表當事人進行訴訟。與出庭律師相對的是事務律師(Solicitor),事務律師通常負責在低等法院處理案件,並在法律事務上提供諮詢。

在英國法律體系中,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有著明確的分工和專業化。事務律師通常處理案件的大部分前期工作,包括會見客戶、調查案件、準備檔案等。如果案件需要上訴或進入高等法院,事務律師會將案件轉交給出庭律師,由出庭律師在法庭上進行辯護。

出庭律師的培訓和資格要求非常嚴格,他們通常需要在法學院畢業後完成進一步的專業培訓,並通過嚴格的考試才能獲得出庭律師的資格。出庭律師在法庭上的表現和辯護技巧非常重要,他們需要能夠在庭上有效地辯論和爭取法官和陪審團的支持。

在某些英聯邦國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的分工可能不像英國那樣明確,一些律師可能同時具有兩種資格。在這些國家,出庭律師可能被稱為「大律師」或「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