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人罪的意思

"出入人罪"這個成語源自於古代法律術語,意指對人的定罪或無罪的判定。其中,「出入」在這裡指的是判定有罪或無罪,「人罪」指的是對人的罪行的判決。這個成語通常用來形容法官或執法者在審理案件時,對於被告是否有罪的裁決權力。

在古代,這個成語還含有另一層意思,即指法官或執法者在審理案件時,應當公正無私,不能因為個人好惡或其他私利而隨意判定被告有罪或無罪。也就是說,法官在行使權力時,應當遵守法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隨意出入人罪。

在現代漢語中,這個成語的使用已經比較少見,但在一些法律文獻或文藝作品中,仍然可以見到它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