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人罪意思

"出入人罪"這個成語源自於古代法律術語,意思是對於人的罪行進行判定時,有時候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判定結果的不確定性,或者因為證據不足、判斷錯誤等原因,導致對人的罪責認定出現偏差,有時候會使人被判有罪,有時候又會使人被判無罪,這種反覆不定的情況就被稱為「出入人罪」。

在現代漢語中,這個成語多用來形容司法審判中的不確定性或者不公正性,也用來形容由於主觀意志或者外部壓力,導致對人的罪責認定出現隨意性或者不穩定性。這個成語通常帶有貶義,用來批評司法制度中的弊端或者法官的不公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