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領月退休金的意思

"兼領月退休金"這個詞彙通常出現在台灣的公教人員退休制度中,指的是同時領取月退休金和其他形式的退休金或津貼。在台灣,公教人員退休後可以選擇一次領取退休金(即一次退休金)或按月領取退休金(即月退休金)。然而,如果公教人員同時符合其他法規的規定,例如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族津貼的條件,他們就可以在領取月退休金的同時,再領取遺屬年金或遺族津貼,這就是所謂的"兼領月退休金"。

例如,如果一位公教人員退休後,其配偶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的條件,那麼這位公教人員就可以在領取月退休金的同時,其配偶也可以領取遺屬年金。這種制度設計旨在提供給退休人員及其家屬更多的經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