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單一建築基地總面積百分之十什麼意思

這句話的含義是,某個建築物或開發項目所使用的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基地總面積的10%。這個限制可能是由地方政府或規劃部門制定的,用於控制建築密度、保護自然環境或確保土地的合理使用。

例如,如果一個建築基地的總面積是10,000平方米,那麼建築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積不得超過1,000平方米(即10,000平方米的10%)。剩餘的土地可能需要用於綠化、停車場、公共空間或其他非建築用途。

這樣的規定通常出現在城市規劃或建築規範中,目的是為了確保城市發展的平衡,防止過度開發,同時提供居民必要的開放空間和綠地。不同的地區可能有不同的規範和限制,開發者需要在設計和建設項目時遵守這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