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意思

公部門(Public Sector)通常指的是由政府擁有和管理的機構、組織或部門,它們的存在和運作目的是為了提供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和保障公民權益。公部門通常包括以下幾個層級:

  1. 中央政府:包括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和監察院等。
  2. 地方政府:包括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下轄的各級行政機關。
  3. 公共事業:如水電、交通、郵政、教育、醫療等由政府設立或監管的機構。
  4. 國營企業:由政府全資或控股的公司,如台灣鐵路管理局、中華電信等。
  5. 非營利組織:一些由政府資助或管理的社會福利、文化、教育機構等。

公部門的運作資金主要來自於稅收,其活動和決策通常受到法律和政策的約束,旨在實現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平。與之相對的是私部門(Private Sector),指的是由私人擁有和管理的企業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