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什麼意思

公設辯護人(Public Defender)是指由政府或司法機關設立的法律服務機構,專門為那些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負擔私人律師費用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免費或低成本的辯護服務。公設辯護人的目的是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在法律面前得到平等的辯護權利,而不論其經濟狀況如何。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公設辯護人制度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旨在保護被告的權利,確保司法程式的公正性。公設辯護人通常由經過特殊培訓的律師擔任,他們在刑事案件中為被告辯護,有時也可能在某些民事案件中提供服務。

公設辯護人的工作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 提供法律諮詢:在被告被逮捕或起訴後,公設辯護人可以提供法律建議和幫助。

  2. 代表被告出庭: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公設辯護人代表被告進行辯護。

  3. 調查案件:公設辯護人會調查案件相關的事實和證據,以準備辯護策略。

  4. 談判和協商:在某些情況下,公設辯護人可以與檢察官進行談判,以達成對被告有利的協議。

  5. 上訴:如果被告對一審判決不滿意,公設辯護人可以幫助他們進行上訴。

公設辯護人的存在有助於維護司法體系的公正性,確保每個人都能夠獲得適當的法律代表。然而,由於資源限制和案件負擔過重,公設辯護人制度在一些地方也面臨著挑戰,例如辯護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