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利是什麼意思

公權利(Public Rights)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機構行使的權力,這些權力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和提供公共服務而設立的。公權利通常包括徵稅、制定法律、執行法規、提供教育、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以及保護環境、維護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權力。

公權利的行使應該遵循法律和憲法規定,以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受侵犯。在民主制度下,公權力的行使應該受到監督和制衡,以防止濫用權力和不當行為。公民有權參與和監督政府的決策過程,以確保公權力的行使符合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