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書函意思

公文書函是公文的一種形式,用於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學校等官方機構之間的書面溝通。書函通常是用於較為正式和非正式的溝通,例如請求、答覆、通知、報告、建議、感謝等。

書函的格式和內容通常有一定的規範,包括標題、發文機關名稱、發文日期、收文機關名稱、主旨、正文、附屬檔案、發文機關負責人簽名或蓋章、發文機關名稱和文號等。

書函的寫作風格通常是正式和客觀的,避免使用過於口語化的語言和表達方式。同時,書函的內容應該精簡扼要,避免冗長和複雜的表述,以便於讀者理解和處理。

書函在公文處理中佔有重要地位,是官方機構之間溝通協調的重要工具。通過書函,各機構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和需求,同時也可以協調和解決各種問題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