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之「公共基金」是什麼意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所提到的「公共基金」,是指在台灣,為了維護和管理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和事務所設立的專款專用基金。這筆基金通常由所有住戶共同出資,用於支付公寓大廈的共同費用,例如:

  1.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維護和更新。
  2. 公共安全措施的維護和改善。
  3. 公共區域的清潔和保養。
  4. 公寓大廈的保險費用。
  5. 管理委員會的運作經費。
  6. 其他經住戶大會決議的事項。

公共基金的來源通常包括:

公共基金的運用和管理應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並須經由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或住戶大會決議。基金的收支應有明細紀錄,並定期向住戶公開,以供查核。